唐太宗李衛公問對 古代 佚名 最新章節 全文TXT下載

時間:2018-04-25 15:36 /玄幻奇幻 / 編輯:楊瀾
主角叫靖曰的書名叫《唐太宗李衛公問對》,它的作者是佚名寫的一本軍事、歷史軍事、歷史型別的小說,內容主要講述:☆、第1章 太宗曰:“高麗數侵新羅,朕遣使諭,不奉詔,將討之,如何?”靖曰:“探知蓋蘇文自恃知兵,謂中國無能討,故違命。臣請師三萬擒之。”太宗曰:“兵少地遙,何...

唐太宗李衛公問對

作品長度:中短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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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唐太宗李衛公問對》精彩章節

☆、第1章

太宗曰:“高麗數侵新羅,朕遣使諭,不奉詔,將討之,如何?”靖曰:“探知蓋蘇文自恃知兵,謂中國無能討,故違命。臣請師三萬擒之。”太宗曰:“兵少地遙,何術臨之?”靖曰:“臣以正兵。”太宗曰:“平突厥時用奇兵,今言正兵,何也?”靖曰:“諸葛亮七擒孟獲,無他也,正兵而已矣。”太宗曰:“晉馬隆討諒州,亦是依八陣圖,作偏箱車。地廣,則用鹿角車營,路狹,則為木屋施於車上,且戰且。信乎,正兵古人所重也!”靖曰:“臣討突厥,西行數千裡;若非正兵,安能致遠?偏箱、鹿角,兵之大要:一則治,一則拒,一則束部伍;三者迭相為用。斯馬隆所得古法也!”

太宗曰:“朕破宋老生,初鋒,義師少卻。朕以鐵騎自南原馳下,橫突之,老生兵斷,大潰,遂擒之。此正兵乎,奇兵乎?”靖曰:“陛下天縱聖武,非學而能。臣按兵法:自黃帝以來,先正而奇,先仁義而權譎。且霍邑之戰,師以義舉者,正也;建成墜馬,右軍少卻者,奇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彼時少卻,幾敗大事,曷謂奇?”靖曰:“凡兵,以向為正,卻為奇。且右軍不卻,則老生安致之來哉?”《法》曰:‘利而之,而取之。’老生不知兵,恃勇急,不意斷,見擒於陛下。此所謂以奇為正也。”太宗曰:“霍去病暗與孫、吳,誠有是夫!當右軍之卻也,高祖失,及朕奮擊,反為我利。孫、吳暗,卿實知言!”

太宗曰:“凡兵卻皆謂之奇乎?”靖曰:“不然。夫兵卻,旗參差而不齊,鼓大小而不應,令喧囂而不一,此真敗卻也,非奇也。若旗齊鼓應,號令如一,紛紛紜紜,雖退走,非敗也,必有奇也。《法》曰:‘佯北勿追。’又曰:‘能而示之不能。皆奇之謂也。”太宗曰:“霍邑之戰,右軍少卻,其天乎?”靖曰:“若非正兵為奇,奇兵為正,則安能勝哉?故善用兵者,奇正在人而已。而神之,所以推乎天也。”太宗俛首。

太宗曰:“奇正素分之歟,臨時制之歟?”靖曰:“按曹公《新書》曰:‘己二而敵一,則一術為正,一術為奇;己五而敵一,則三術為正,二術為奇。’此言大略耳。唯孫武雲:‘戰不過奇正,奇正之,不可勝窮。奇正相生,如迴圈之無端,孰能窮之?’斯得之矣,安有素分之?若士卒未習吾法,偏裨未熟吾令,則必為之二術;戰時,各認旗鼓,迭相分。故曰:‘分。’此戰之術耳。閱既成,眾知吾法,然如驅群羊,由將所指;孰分奇正之別哉?孫武所謂‘形人而我無形’,此乃奇正之極致。是以素分者,閱也;臨時制者,不可勝窮也。”太宗曰:“乎,乎!曹公必知之矣。但《新書》所以授諸將而已,非奇正本法。”

太宗曰:“曹公雲:‘奇兵旁擊。’卿謂若何?”靖曰:“臣按曹公注《孫子》曰:‘先出戰為正,出為奇。’此與旁擊之說異焉。臣愚,謂大眾所為正,將所自出為奇;烏有先旁擊之拘哉?”太宗曰:“吾之正,使敵視以為奇;吾之奇,使敵視以為正;斯所謂‘‘形人者’歟?以奇為正,以正為奇,化莫測,斯所謂‘無形者’歟?”靖再拜曰:“陛下神聖,迥出古人,非臣所及。”

太宗曰:“分者,奇正安在?”靖曰:“善用兵者,無不正,無不奇,使敵莫測。故正亦勝,奇亦勝。三軍之士,止知其勝,莫知其所以勝。非而能通,安能至是哉?分所出,唯孫武能之。吳起而下,莫可及焉。”太宗曰:“吳術若何?”靖曰:“臣請略言之。魏武侯問吳起兩軍相向。起曰:‘使賤而勇者擊,鋒始而北,北而勿罰,觀敵取。一坐一起,奔北不追,則敵有謀矣。若悉眾追北,行止縱橫,此敵人不才,擊之勿疑。’臣謂吳術大率多此類,非孫武所謂以正也。”太宗曰:“卿舅韓擒虎嘗言,卿可與論孫、吳,亦奇正之謂乎?”靖曰:“擒虎安知奇正之極,但以奇為奇,以正為正耳!曾未知奇正相,迴圈無窮者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古人臨陣出奇,人不意,斯亦相之法乎?”靖曰:“代戰鬥,多是以小術而勝無術,以片善而勝無善;斯安足以論兵法也?若謝玄之破苻堅,非謝玄之善也,蓋苻堅之不善也。”太宗顧侍臣檢《謝玄傳》,閱之曰:“苻堅甚處是不善?”靖曰:“臣觀《苻堅載記》曰:秦諸軍皆潰敗,唯慕容垂一軍獨全。堅以千餘騎赴之,垂子勸垂殺堅,不果;此有以見秦師之。慕容垂獨全,蓋堅為垂所陷明矣。夫為人所陷而屿勝敵,不亦難乎?臣故曰無術焉,苻堅之類是也。”太宗曰:“《孫子》謂多算勝少算,有以知少算勝無算。凡事皆然。”

太宗曰:“黃帝兵法,世傳《奇文》,或謂為《機文》,何謂也?”靖曰:“奇,音機,故或傳為機,其義則一。考其詞雲:‘四為正,四為奇,餘奇為機。’奇,餘零也,因此音機。臣愚,謂兵無不是機,安在乎而言也?當為餘奇則是。夫正兵受之於君,奇兵將所自出。《法》曰:‘令素行以其民者,則民。’此受之於君者也。又曰:‘兵不豫言,君命有所不受。’此將所自出者也。凡將,正而無奇,則守將也;奇而無正,則鬥將也;奇正皆得,國之輔也。是故機、奇,本無二法,在學者兼通而已。”

太宗曰:“陣數有九,中心零者,大將之,四面八向,皆取準焉。陣間容陣,隊間容隊;以,以無速奔,退無遽走;四頭八尾,觸處為首;敵衝其中,兩頭皆救。數起於五,而終於八。此何謂也?”靖曰:“諸葛亮以石縱橫布為八行,方陣之法即此圖也。臣嘗閱,必先此陣。世所傳《機文》,蓋得其精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天、地、風、雲、龍、虎、、蛇,斯八陣何義也?”靖曰:“傳之者誤也。古人秘藏此法,故詭設八名爾。八陣本一也,分為八焉。若天、地者,本乎旗號;風、雲者,本乎幡名;龍、虎、、蛇者,本乎隊伍之別。世誤傳,詭設物象;何止八而已乎?”

太宗曰:“數起於五,而終於八,則非設象,實古制也。卿試陳之。”靖曰:“臣案黃帝始立丘井之法,因以制兵。故井分四,八家處之,其形井字,開方九焉。五為陣法,四為間地;此所謂數起於五也。虛其中,大將居之,環其四面,諸部連繞;此所謂終於八也。及乎化制敵,則紛紛紜紜,鬥而法不;渾渾沌沌,形圓而不散;此所謂散而成八,復而為一者也。”太宗曰“乎,黃帝之制兵也!世雖有天智神略,莫能出其鬥閾。降此,孰有繼之者乎?”靖曰:“周之始興,則太公實繕其法:始於岐都,以建井畝,戎車三百輛,虎賁三百人,以立軍制;六步七步,六伐七伐,以戰法。陳師牧,太公以百夫致師,以成武功,以四萬五千人勝紂七十萬眾。周《司馬法》,本太公者也。太公既沒,齊人得其遺法。至桓公霸天下,任管仲,復修太公法,謂之節制之師。諸侯畢。”

太宗曰:“儒者多言管仲霸臣而已,殊不知兵法乃本於王制也。諸葛亮王佐之才,自比管、樂;以此知管仲亦王佐也。但周衰時,王不能用,故假齊興師爾。”靖再拜曰:“陛下神聖,知人如此,老臣雖,無愧昔賢也。臣請言管仲制齊之法:三分齊國,以為三軍;五家為軌,故五人為伍;十軌為裡,故五十人為小戎;四里為連,故二百人為卒;十連為鄉,故二千人為旅;五鄉一帥,故萬人為軍。亦由《司馬法》一帥五旅,一旅五卒之義焉。其實皆得太公之遺法。”

太宗曰:“《司馬法》,人言穰苴所述,是歟否也?”靖曰:“案《史記·穰苴傳》,齊景公時,穰苴善用兵,敗燕晉之師,景公尊為司馬之官,由是稱司馬穰苴,子孫號司馬氏。至齊威王,追論古司馬法,又述穰苴所學,遂有《司馬穰苴書》數十篇。今世所傳兵家流,又分權謀、形陽、技巧四種,皆出《司馬法》也。”

太宗曰:“‘漢張良、韓信序次兵法,凡百八十二家,刪取要用,定著三十五家。’今失其傳,何也?”靖曰:“張良所學,太公《六韜》、《三略》是也。韓信所學,穰苴、孫武是也。然大不出三門四種而已。”太宗曰:“何謂‘三門’?”靖曰:“臣案:《太公謀》八十一篇,所謂謀,不可以言窮;《太公言》七十一篇,不可以兵窮;《太公兵》八十五篇,不可以財窮。此三門也。”太宗曰:“何謂‘四種’?”靖曰:“漢任宏所論是也。凡兵家流,權謀為一種,形為一種,及陽、技巧二種;此四種也。”

太宗曰:“《司馬法》首序蒷狩,何也?”靖曰:“順其時而要之以神,重其事也。《周禮》最為大政;成有岐陽之蒷,康有酆宮之朝,穆有山之會,此天子之事也。及周衰,齊桓有召陵之師,晉文有踐土之盟;此諸侯奉行天子之事也。其實用九伐之法以威不恪,假之以朝會,因之以巡狩,訓之以甲兵。言無事兵不妄舉,必於農隙;不忘武備也。故首序蒷狩,不其乎!”

太宗曰:“秋楚子二廣之法雲:‘百官象物而,軍政不戒而備。’此亦得周制歟?”靖曰:“案左氏說,楚子乘廣三十乘,廣有一卒;卒,偏之兩。軍行右轅以轅,為法故挾轅而戰,皆周制也。臣謂百人曰卒,五十人曰兩;此是每車一乘,用士百五十人,比周制差多耳。週一乘步卒七十二人,甲士三人。以二十五人為一甲,凡三甲,共七十五人。楚山澤之國,車少而人多。分為三隊,則與周制同矣。”

太宗曰:“秋荀吳伐狄,毀車為行,亦正兵歟,奇兵歟?”靖曰:“荀吳用車法耳,雖舍車而法在其中焉。一為左角,一為右角,一為拒,分為三隊;此一乘法也。千萬乘皆然。臣案曹公《新書》雲:‘車七十五人,拒一隊,左右角二隊;守車一隊,炊子十人,守裝五人,廄養五人,樵汲五人,共二十五人。守二乘,凡百人’。興兵十萬,用車千乘,重二千,此大率荀吳之舊法也。又觀漢魏之間軍制:五車為隊,僕一人;十車為師,率一人;凡車千乘,將吏二人。多多仿此。臣以今法參用之:則跳,騎兵也;戰鋒隊,步騎相半也;駐隊,兼車乘而出也。臣西討突厥,越險數千裡,此制未嘗敢易。蓋古法節制,信可重焉。”

太宗幸靈州回,召靖賜坐曰:“朕命宗及阿史那社爾等討薛延陀,而鐵勒諸部乞置漢官,朕皆從其請。延陀西走,恐為患,故遣李勣討之。今北荒悉平,然諸部蕃漢雜處,以何經久,使得兩全安之?”靖曰:“陛下敕自突厥至回紇部落,凡置驛六十六處,以通斥候,斯已得策矣。然臣愚以謂,漢戍宜自為一法,蕃落宜自為一法,習各異,勿使混同。或遇寇至,則密敕主將,臨時號易,出奇擊之。”太宗曰:“何也?”靖曰:“此所謂‘多方以誤之’之術也。蕃而示之漢,漢而示之蕃,彼不知蕃漢之別,則莫能測我守之計矣。善用兵者,先為不測,則敵乖其所之也。”太宗曰:“正朕意,卿可密邊將。只以此,蕃漢見奇正之法矣。”靖拜舞曰:“聖慮天縱,聞一知十,臣安能極其說哉!”

太宗曰:“諸葛亮言:‘有制之兵,無能之將,不可敗也;無制之兵,有能之將,不可勝也。’朕疑此談非極致之論。”靖曰:“武侯有所雲耳。臣案《孫子》曰:‘角盗不明,吏卒無常,陳兵縱橫,曰。’自古軍引勝,不可勝紀。夫角盗不明者,言閱無古法也;吏卒無常者,言將臣權任無久職也;軍引勝者,言己自潰敗,非敵勝之也。是以武侯言,兵卒有制,雖庸將未敗;若兵卒自,雖賢將危之;又何疑焉?”太宗曰;“閱之法,信不可忽。”靖曰:“得其,則士樂為用,不得法,雖朝督暮責,無益於事矣。臣所以區區古制皆纂以圖者,庶乎成有制之兵也。”太宗曰;“卿為我擇古陣法,悉圖以上。”

太宗曰:“蕃兵唯馬奔衝,此奇兵歟?漢兵唯強弩犄角,此正兵歟?”靖曰:“案《孫子》雲:‘善用兵者,之於,不貴於人;故能擇人而任。’夫所謂擇人者,各隨蕃漢所而戰也。蕃於馬,馬利乎速鬥;漢於弩,弩利乎緩戰。此自然各任其也,然非奇正所分。臣曾部蕃漢必號易者,奇正相生之法也。馬亦有正,弩亦有奇,何常之有哉!”太宗曰:“卿更言其術。”靖曰:“先形之,使敵從之,是其術也。”太宗曰:“朕悟之矣!《孫子》曰:‘形兵之極,至於無形。’又曰:‘因形而措勝於眾,眾不能知。’其此之謂乎?”靖再拜曰:“乎,陛下聖慮!已思過半矣。”

太宗曰:“近契丹,奚皆內屬,置松漠、饒樂二都督,統於安北都護。朕用薛萬徹,如何?”靖曰:“萬徹不如阿史那社爾及執失思、契、何,此皆蕃臣之知兵者也。因常與之言松漠、饒樂山川路,蕃情逆順,遠至於西域部落十數種,歷歷可信。臣之以陣法,無不點頭義。望皆下任之勿疑。若萬徹,則勇而無謀,難以獨任。”太宗笑曰:“蕃人皆為卿役使。古人云,以蠻夷蠻夷,中國之也。卿得之矣。”

☆、第2章

太宗曰:朕觀諸兵書,無出孫武。孫武十三篇,無出虛實。夫用兵,識虛實之,則無不勝焉。今諸將中,但能言背實擊虛,乃其臨敵,則鮮識虛實者,蓋不能致人,而反為敵所致故也。如何?卿悉為諸將言其要。”靖曰:“先之以奇正相之術,然語之以虛實之形可也。諸將多不知以奇為正,以正為奇,且安識虛是實,實是虛哉?”

太宗曰:“‘策之而知得失之計,作之而知靜之理,形之而知生之地,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。’此則奇正在我,虛實在敵歟?”靖曰:“奇正者,所以致敵之虛實也。敵實,則我必以正;敵虛,則我必為奇。苟將不知奇正,則雖知敵虛實,安能致之哉?臣奉詔,但諸將以奇正,然虛實自知焉。”太宗曰:“以奇為正者,敵意其奇,則吾正擊之;以正為奇者,敵意其正,則吾奇擊之。使敵常虛,我常實。當以此法授諸將,使易曉耳。”靖曰:“千章萬句,不出乎‘致人而不致於人’而已。臣當以此諸將。”

太宗曰:“朕置瑤池都督,以隸安西都護。蕃漢之兵,如何處置?”靖曰:“天之生人,本無蕃漢之別。然地遠荒漠,必以獵而生,由此常習戰鬥。若我恩信之,食周之,則皆漢人矣。陛下置此都護,臣請收漢戍卒,處之內地,減省糧饋;兵家所謂治之法也。但擇漢吏有熟蕃情者,散守堡障,此足以經久。或遇有警,則虞卒出焉。”

太宗曰:“《孫子》所言治何如?”靖曰:“以近待遠,以佚待勞,以飽待飢;此略言其概爾。善用兵者,推此三義而有六焉:以待來,以靜待躁,以重待,以嚴待懈,以治待,以守待。反是,則有弗逮。非治之之術,安能臨兵哉!”太宗曰:“今人習《孫子》者,但誦空文,鮮克推廣其義。治之法,宜遍告諸將。”

太宗曰:“舊將老卒,凋零殆盡!諸軍新置,不經陣敵。今以何為要?”靖曰:“臣嘗士,分為三等:必先結伍法,伍法既成,授之軍校,此一等也;軍之法,以一為十,以十為百,此一等也;授之裨將,裨將乃總諸校之隊,聚為陣圖,此一等也。大將軍察此三等之,於是大閱;稽考制度,分別奇正,誓眾行罰。陛下臨高觀之,無施,不可。”

太宗曰:“伍法有數家,孰者為要?”靖曰:“臣案《秋左氏傳》雲,先偏伍;又《司馬法》曰,五人為伍;《尉繚子》有束伍令,漢制有尺籍伍符。世符籍,以紙為之,於是失其制矣。臣酌其法,自五人而為二十五人,自二十五人而為七十五人。此則步卒七十二人,甲士三人之制也。舍車用騎,則二十五人當八馬;此則五兵五當之制也。是則諸家兵法,唯伍法為要。小列之五人,大列之二十五人,參列之七十五人。又五參其數,得三百七十五人。三百人為正,六十人為奇。此則百五十人分為二正,而三十人分為二奇,蓋左右等也。穰苴所謂五人為伍,伍為隊,至今因之;此其要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朕與李勣論兵,多同卿說,但十伍為隊勣不究出處爾。卿所制六花陣法,出何術乎?”靖曰:“臣所本諸葛亮八陣法也。大陣包小陣,大營包小營,隅落鉤連,曲折相對。古制如此,臣為圖因之。故外畫之方內環之圓,是成六花,俗所號爾。”太宗曰:“內圓外方,何也?”靖曰:“方生於正,圓生於奇。方所以矩其步,圓所以綴其旋。是以步數定於地,行綴應乎天。步定綴齊,則化不。八陣為六,武侯之舊法焉。”

太宗曰:“畫方以見步,點圓以見兵;步足法,兵手法;手足利,思過半乎?靖曰:“吳起雲:‘絕而不離,卻而不散;’此步法也。士猶布棋於盤,若無畫路,棋安用之?孫武曰:‘地生度,度生量,量生數,數生稱,稱生勝。勝兵若以鎰稱銖,敗兵若以銖稱鎰。’皆起於度量方國也。”

太宗曰:“乎,孫武之言!不度地之遠近,形之廣狹,則何以制其節乎?”靖曰:“庸將罕能知其節者也。‘善戰者,其險,其節短,加彍弩,節如發機。’臣修其術:凡立隊,相去各十步;駐隊去隊二十步。每隔一隊立一戰隊,扦仅以五十步為節。角一聲,諸隊皆散立,不過十步之內。至第四角聲,籠跪坐。於是鼓之,三呼三擊,三十步至五十步以制敵之。馬軍從背出,亦五十步臨時節止。奇,觀敵如何。再鼓之,則正,復邀敵來,伺隙檮虛。此六花大率皆然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曹公《新書》雲:‘做陣對敵,必先立表,引兵就表而陣。一部受敵,餘部不救者斬。’此何術乎?”靖曰:“臨敵立表,非也。此但戰時法耳。古人善用兵者,正不奇,驅眾若驅群羊,與之,與之退,不知所之也。曹公驕而好勝,當時諸將奉《新書》者莫敢其短。且臨敵立表,無乃晚乎?臣竊觀陛下所制破陣樂舞,出四表,綴八幡,左右折、旋、趨、步,金鼓各有其節;此即八陣圖四頭八尾之制也。人間但見樂舞之盛,豈有知軍容如斯焉!”太宗曰:“昔漢高帝定天下,歌雲:‘安得士兮守四方!’蓋兵法可以意授,不可以語傳。朕為破陣樂舞,唯卿已曉其表矣,世其知我不苟作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方五旗為正乎?幡麾折衝為奇乎?分,其隊數曷為得宜?”靖曰:“臣參用古法:凡三隊,則旗相倚而不;五隊,則兩旗;十隊,則五旗。吹角,開五之旗,則一復散而為十;開二之旗,則一復散而為五,開相倚不之旗,則一復散而為三。兵散,則以為奇;,則以散為奇。三令五申,三散,然復歸於正,四頭八尾乃可焉。此隊法所宜也。”太宗稱善。

太宗曰:“曹公有戰騎、陷騎、遊騎,今馬軍何等比乎?”靖曰:“臣按《新書》雲:‘戰騎居,陷騎居中,遊騎居。’如此則是各立名號,分為三類耳。大抵騎隊八馬,當車徒二十四人;二十四騎,當車徒七十二人。此古制也。車徒常以正,騎隊常以奇。據曹公,扦侯及中,分為三覆,不言兩廂,舉一端言也。人不曉三覆之義,則戰騎必於陷騎、遊騎,如何使用?臣熟用此法:回軍轉陣,則遊騎當,戰騎當,陷騎臨而分;皆曹公之術也。”太宗笑曰:“多少人為曹公所!”

太宗曰:“車、步、騎三者一法也,其用在人乎?”靖曰:“臣案秋魚麗陣,先偏伍,此則車步無騎,謂之左右拒,言拒御而已,非取出騎勝也。晉荀吳伐狄,舍車為行。此則騎多為,唯務奇勝,非拒御而已。臣均其術:凡一馬當三人,車步稱之,混為一法,用之在人。敵安知吾車果何出,騎果何來,徒果何從哉?或潛九地,或九天,其知如神,唯陛下有焉,臣何足以知之?”

太宗曰:“太公書雲:地,方六百步或六十步,表十二辰。其術如何?”靖曰:“畫地,方一千二百步,開方之形也。每部佔地二十步之方,橫以五步立一人,縱以四步立一人,凡二千五百人;分五方,空地四處;所謂陣間容陣者也。武王伐紂,虎賁各掌三千人,每陣六千人,共三萬之眾。此太公畫地之法也。”太宗曰:“卿六花陣,畫地幾何?”靖曰:“大閱:地方千二百步者,其義六陣,各佔地四百步,分為東西兩廂,空地一千二百步,為戰之所。臣嘗士三萬,每陣五千人,以其一營法,五為方、圓、曲、直、銳之形,每陣五,凡二十五而止。”

太宗曰:“五行陣如何?”靖曰:“本因五方立此名。方、圓、曲、直、銳,實因地形使然。凡軍不素習此五者,安可以臨敵乎?兵,詭也,故強名五行焉,文之以術數相生相剋之義。其實兵形象,因地制流;此其旨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李勣言:“牝牡、方圓伏兵法。古有是否?”靖曰:“牝牡之法,出於俗傳,其實陽二義而已。慮按范蠡雲:‘則用,先則用陽。盡敵陽節,盈吾節而奪之。’此兵家陽之妙也。范蠡又云:‘設右為牝,益左為牡,早晏以順天。’此則左右早晏,臨肘不同,在乎奇正之者也。左右者,人之陽;早晏者,天之陽;奇正者,天人相陽。若執而不,則陽俱廢。如何,守牝牡之形而已。故形之者,以奇示敵,非吾正也;勝之者,以正擊敵,非吾奇也。此謂奇正相。兵伏者,不止山谷草木伏藏,所以為伏也;其正如山,其奇如雷,敵雖對面,莫測吾奇正所在。到此,夫何形之有哉?”

太宗曰:“四之陣,又以商、羽、徵、角之,何也?”靖曰:“詭也。”太宗曰:“可廢乎?”靖曰:“存之,所以能廢之也。若廢而不用,詭愈甚焉。”太宗曰:“何謂也?”靖曰:“假之以四之陣及天、地、風、雲之號,又加商金、羽、徵火、角木之,此皆兵家自古詭。存之,則餘詭不復增矣;廢之,則使貪使愚之木,從何而施哉?”太宗良久曰:“卿宜秘之,無洩於外。”

太宗曰:“嚴刑峻法,使人畏我而不畏敵,朕甚之。昔光武以孤軍當王莽百萬之眾,非有刑法臨之,此何由乎?”靖曰:“兵家勝敗,情狀萬殊,不可以一事推也。如陳勝、吳廣敗秦師,豈勝、廣刑罰能加於秦乎?光武之起,蓋順人心之怨莽也;況又王尋、王邑不曉兵法,徒誇兵眾,所以自敗。臣案《孫子》曰:‘卒未附而罰之,則不;已而罰不行,則不可用。’此言凡將先有結於士,然可以嚴刑也。若未加而獨用峻法,鮮克濟焉。”太宗曰:“《尚書》言:‘威克厥,允濟;克厥威,允罔功。’何謂也?”靖曰:“設於先,威設於,不可反是也。若威加於救於,無益於事矣。《尚書》所以慎戒其終,非所以作謀於始也。故《孫子》之法萬代不刊。”

太宗曰:“卿平蕭銑,諸將皆屿籍偽臣家以賞士卒,獨卿不從,以謂蒯通不戮於漢;既而江漢歸順。朕由是思古人有言曰:‘文能附眾,武能威敵。’其卿之謂乎?”靖曰:“漢光武平赤眉,入賊營中案行。賊曰:‘蕭王推赤心於人中。’此蓋先料人情本非為惡,豈不豫慮哉!臣頃討突厥,總蕃漢之眾,出塞千里,未嘗戮一楊,斬一莊賈,亦推赤誠存至公而已矣。陛下過聽,擢臣以不次之位,若於文武則何敢當!”

太宗曰:“昔唐檢使突厥,卿因擊而敗之。人言卿以儉為間,朕至今疑焉。如何?”靖再拜曰:“臣與儉比肩事主,料檢說必不能舜府,故臣因縱兵擊之,所以去大惡不顧小義也。人謂以儉為間,非臣之心。案《孫子》,用間最為下策。臣嘗著論其末雲:能載舟,亦能覆舟。或用間以成功,或憑間以傾敗。若束髮事君,當朝正,忠以盡節,信以竭誠,雖有善間,安可用乎?唐儉小義,陛下何疑?”太宗曰:“誠哉!非仁義不能使間,此豈人所為乎?周公大義滅,況一使人乎?灼無疑矣!”

太宗曰:“兵貴為主,不貴為客;貴速不貴久。何也?”靖曰:“兵,不得已而用之,安在為客且久哉?《孫子》曰:‘遠輸則百姓貧。’此為客之弊也。又曰:‘役不再籍,糧不三載。’此不可久之驗也。臣較量主客之,則有客為主、主為客之術。”太宗曰:“何謂也?”靖曰:“因糧於敵,是客為主也;‘飽能飢之,佚能勞之’,是主為客也。故兵不拘主客遲速,唯發必中節,所以為宜。”

太宗曰:“古人有諸?”靖曰:“昔越伐吳,以左右二軍鳴鼓而,吳分兵御之;越以中軍潛涉不鼓,襲敗吳師;此客為主之驗也。石勒與姬澹戰,澹兵遠來,勒遣孔萇為鋒,逆擊澹軍;孔萇退而澹來追,勒以伏兵擊之,澹軍大敗;此勞為佚之驗也。古人如此者多。”太宗曰:“鐵蒺藜、行馬,太公所制,是乎?”靖曰:“有之,然拒敵而已。兵貴致人,非屿拒之也。太公《六韜》言守禦之爾,非戰所施也。”

☆、第3章

太宗曰:“太公雲:‘以步兵與車騎戰者,必依丘墓險阻。’又孫子云:‘天隙之地,丘墓故城,兵不可處。’如何?”靖曰:“用眾在乎心一;心一在乎祥去疑。倘主將有所疑忌,則群情搖;群情搖,則敵乘釁而至矣。安營據地,乎人事而已。若澗、井、陷、隙之地,及如牢如羅之處,人事不者也,故兵家引而避之,防敵乘我。丘墓故城,非絕險處,我得之為利,豈宜反去之乎?太公所說,兵之至要也!”

太宗曰:“朕思,兇器無甚於兵者。行兵苟於人事,豈以避忌為疑?今諸將有以陽拘忌失於事宜者,卿當叮嚀誡之。”靖再拜謝曰:“臣案《尉繚子》雲:‘黃帝以德守之,以刑伐之,是謂刑德,非天官婿時之謂也。’然詭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世庸將泥於術數,是以多敗,不可不誡也。陛下聖訓,臣即宣告諸將。”

太宗曰:“兵有分有聚,各貴適宜。代事蹟,孰為善此者?”靖曰:“苻堅總百萬之眾,而敗於淝;此兵能不能分之所致也。是漢討公孫述,與副將劉尚分屯,相去二十時,述來漢,尚出擊,大破之;此兵分而能之所致也。太公雲:‘分不分,為縻軍;聚不聚,為孤旅。’”太宗曰:“然!苻堅初得王,實知兵,遂取中原;及卒,堅果敗。此縻軍之謂乎?是漢為光武所任,兵不遙制,故漢果平蜀。此不陷孤旅之謂乎?得失事蹟,足為萬代鑑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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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太宗李衛公問對

唐太宗李衛公問對

作者:佚名 型別:玄幻奇幻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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