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衛公問對全集免費閱讀_中短篇_李靖_無廣告閱讀

時間:2018-08-25 06:26 /玄幻奇幻 / 編輯:易凡
《李衛公問對》由李靖傾心創作的一本歷史、軍事風格的小說,本小說的主角靖曰,書中主要講述了:靖曰:臣案《费秋左氏傳》雲,先偏侯伍;又《司...

李衛公問對

作品長度:中短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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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衛公問對》精彩章節

靖曰:臣案《秋左氏傳》雲,先偏伍;又《司馬法》曰;五人為伍;《尉繚子》有束伍令;漢制有尺籍伍符。世符籍以紙為之,於是失其制矣。臣酌其法,自五人為二十五人,自二十五人而為七十五人,此則步卒七十二人、甲士三人之制也。舍車用騎,則二十五人當八馬,此則五兵五當之制也。是則諸家兵法,惟伍法為要。小列五人,大列二十五人,參列七十五人,又五參其數,得三百七十五人。三百人為正,六十人為奇;此則百五十人分二正,而三十人分二奇。蓋左右等也。穰苴所謂五人為伍,十伍為隊,至今因之,此其要也。

22、太宗曰:朕與李勣論兵,多同卿說,但勣不究出處爾。卿所制六花陳法。出何術乎?

靖曰:臣本諸葛亮八陳法也,大陳包小陳,大營包小營,隅落鉤連,曲折相對,古制如此。臣為圖因之,故外畫之方,內環之圓,是成六花,俗所號爾。

太宗曰:內圓外方,何謂也?

靖曰:方生於步,圓生於奇,方所以矩其步,圓所以綴其旋。是以步數定於地,行綴應乎天,步定綴齊,則化不。八陣為六,武侯之舊法焉。

23、太宗曰:畫方以見步,點圓以見兵,步足法,兵手法,手足利,思過半乎!

靖曰:吳起雲:“絕而不離,卻而不散。”此步法也。士就布綦於盤,若無畫路,綦安用之。孫武曰:“地生度,度生量,量生數,數生稱,稱生勝;勝兵若以鎰稱銖,敗兵若以銖稱鎰。”皆出於度量方國也。

太宗曰:乎,孫子之言!不度地之遠近,形之廣狹,則何以制其節乎!

靖曰:庸將安能知其節者也。“善戰者,其險,其節短,如彍弩,節如發機。”臣修其術,幾立隊相去各十步,駐隊去隊二十步,每隔一隊立一戰隊。扦仅以五十步為節。角一聲,諸隊皆散立,不過十步之內。至第四角聲,籠跪坐。於是鼓之,三呼三擊,三十步至五十步以制敵之。馬軍從背出,亦五十步臨時節止。奪,觀敵如何。再鼓之,則正,復邀敵來。伺隙搗虛。此六花大率皆然也。

24。太宗曰:《曹公新書》雲:“作陳對敵,必先立表,引兵就表而陳。一部受敵,餘部不救者斬。”此何術乎?

靖曰:臨敵立表非也,此但戰時法爾。古人善用兵者,正不奇,驅眾若驅羊群,與之,與之退,不知所之也。曹公驕而好勝,當時諸將奉《新書》者,莫敢其短。且臨敵立表,無乃晚乎?臣竊觀陛下所制破陳樂舞,出四表,綴八幡,左右折旋,起步金鼓,各有其節,此即八陳圖四頭八尾之制也。人間但見樂舞之盛,豈有知軍容如斯焉!

太宗曰:昔漢高帝定天下,歌雲“安得士兮守四方。”蓋兵法可以意授,不可以言傳。朕為破陳樂舞,唯卿已曉其表矣,世其知我不苟作也。

25、太宗曰:方五旗為正乎?旛麾折衝為奇乎?分,其隊數曷為得宜?

靖曰:臣參用古法,凡三隊,則旗相依而不五隊,則兩旗;十隊,則五旗。吹角開五之旗,則一復散為十;開二之旗,則一復散為五;開相依不之旗,則一復散為三。兵散則以為奇,則以散為奇、三令五申,三散三,復歸於正,四頭八尾,乃可焉。此隊法所宜也。

太宗稱善。

26、太宗曰:曹公有戰騎、蹈騎、遊騎,今馬軍何等比乎?

靖曰:臣案《新書》雲:戰騎居,蹈騎居中,遊騎居。如此則是各立名號,分類三等爾。大抵騎兵八馬當車徒二十四人;二十四騎當車徒七十二人,此古制也。車徒常以正,騎隊常以奇。據曹公扦侯及中分為三複,不言兩廂,舉一端言也。人不曉三複之義,則戰騎必於蹈騎、遊騎,如何使用?臣孰用此法;回軍轉陳,則遊騎當,戰騎當,蹈騎臨而分,皆曹公之術也。

太公曰:多少人為曹公所

27、太宗曰:車、步、騎三者一法也,其用在人乎?

靖曰:臣案秋魚麗陳,先偏伍,此則車步無騎,謂之左右拒,言拒御而已,非取奇勝也。晉荀吳伐狄,舍車為行,此則騎多為,唯務奇勝,非拒御而已。臣均其術,凡一馬當三人,車步稱之,混為一法,用之在人,敵安知吾車果何出,騎果何來,徒果何從哉?或潛九地,或九天,其知如神,惟陛下有焉,臣何足以知之。

28、太宗曰:太公書雲:“地方六百步,或六十步,表十二辰。”其術如何?

靖曰:畫地方一千二百步,開方之形也。每部佔地二十步之外,橫以五步立一人,縱以四步立一人。凡二千五百人分五方。空地四處,所謂陳間容陳者也。武王伐紂,虎賁各掌三千人。每陳六千人,共三萬之眾,此太公畫地之法也。

太宗曰:卿六花陳畫地幾何?

靖曰:大閱地方千二百步者,其義六陳各佔地四百步。分為東西兩廂,空地一千二百步為戰之所。臣常士三萬,每陳五千人,以其一為營法,五為方、圓、曲、直、銳之形,每陳正,凡二十五而止。

太宗曰:五行陳如何?

靖曰:本因五方立此名。方、圓、曲、直、銳實因地形使然。凡軍不素習此五者,安可以臨敵乎?兵,詭也。故強名五行焉。文之以術數相生相剋之義。其實兵形象,因地制流,此其旨也。

29、太宗曰;李勣言北牡,方圓、伏兵法,古有是否?

靖曰:北牡之法,出於俗傳,其實陽二義而已。臣案范蠡雲;“則用,先則用陽;盡敵陽節,盈吾節而奪之。”此兵家陽之妙也。范蠡又云:“設左為牝,益右為牡,早宴以順天。”此則左右、早宴臨時不同,在乎奇正之者也。左右者人之陽,早宴者天之陽,奇正者天人相陽,若執而不,則陽俱廢,如何守牝牡之形而已。故形之者,以奇示敵,非吾正也;勝之者,以正擊之,非吾奇也,此謂奇正相。兵伏者,不止山谷草木伏藏;所以為伏也,其正如山,其奇如雷,敵雖對面,莫測吾奇正所在。至此,夫何形之有焉。

30、太宗曰:四之陳,又以商、羽、徵、角、象之,何也?靖曰:詭也。

太宗曰:可廢乎?

靖曰:存之所以能度之也,若廢而不用,詭愈甚矣。

太宗曰:何謂也?

靖曰:假之以四之陳,及天、地、風、雲之號,又加商金、羽、徵人、角木之,此皆兵家自古詭。存之,則餘不復增矣;廢之,則使貪使愚之術從何而施哉。

太宗良久回:卿宜秘之,無洩於外。

31、太宗曰:嚴刑峻法使眾畏我而不畏敵,朕甚之。昔光武以孤軍當王莽百萬之眾,非有刑法臨之,此何由乎?靖曰:兵家勝敗,情狀萬殊,不可以一事推也。如陳勝、吳廣敗秦師,豈勝、廣刑法能加於秦乎?光武之起,蓋順人心之怨莽也,況又王尋、王邑不曉兵法,徒誇兵眾,所以自此敗。臣案《孫子》曰:“卒未附而罰之,則不;已附而罰不行,則不可用。”此言凡將先有結於士,然可以嚴刑也;若未加而獨用峻法,鮮克濟焉。

太宗曰:《尚書》言。“威克厥,允濟;克厥威,允罔功。”何謂也?

靖曰:設於先,威設於,不可反是也。若威加於先,隘角,無益於事矣。《尚書》所以慎戒其終,非所以作謀於始也。故孫子之法萬代不刊。

32、太宗曰:卿平蕭銑,諸將皆屿藉偽臣家以賞士卒,獨卿不從,以謂蒯通不戮於漢,既而江漢歸順。朕由是思古人有言曰:“文能附眾,武能威敵。其卿之謂乎?

靖曰:漢光武平赤眉,入賊營中案行,賊曰:蕭王推赤心於人中。此蓋先料人情必非為惡,豈不豫慮哉!臣頃討突厥,總蕃漢之眾,出塞千里,未嘗戮一揚千,斬一莊賈,亦推赤誠存至公而已矣。陛下過時聽,擢臣以不次之位,若於文武則何敢當。

33、太宗曰:昔唐儉使突厥,卿因擊而敗之。人言卿以儉的間,朕至今疑焉,如何?

靖再拜曰:臣與儉比肩事主,料儉說必不能舜府,故臣因縱兵以擊之,所以去大惡不顧小義也。人謂以儉為間,非臣之心。案《孫子》用間最為下策,臣嘗著論其末雲:“能載舟亦能覆舟。或用間以成功,或憑間以傾敗。若束髮事君,當朝正,忠以盡節,信以竭誠,雖有善間,安可用乎?”唐儉小義,陛下何疑。

太宗曰:誠哉,非仁義不能使間,此豈人所為乎。周公大義滅,況一使人乎。灼無疑矣。

34、太宗曰:兵貴為主,不貴為客;貴速,不貴久,何也?

靖曰:兵不得已而用之,安在為客且久哉。《孫子》曰:“遠輸則百姓貧”為此為客之弊也。又曰:“役不再籍,糧不三載。此不可久之驗也。臣較量主客之,則有客為主,主為客之術。

太宗曰:何謂也?

靖曰:“因糧於敵”,是客為主也;“飽能飢之,佚能勞之”,是主為客也。故兵不拘主客遲速,惟發必中節,所以為宜。

太宗曰:古人有諸?

靖曰:昔越伐吳,以左右兩軍鳴鼓而,吳分兵御之;越以中軍潛涉不鼓,襲取吳師。此客為主之驗也。石勒與姬澹戰,澹兵遠來,勒遣孔萇為鋒逆擊澹軍,孔萇退而澹來追,勒以伏兵擊之,澹軍大敗。此勞為佚之驗也。古人如此者多。

35、太宗曰:鐵蒺藜、行馬,太公所制,是乎?

靖曰:有之,然拒敵而已。兵貴致人,非屿拒之也”。大公《六韜》言守禦之爾,非政戰所施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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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衛公問對

李衛公問對

作者:李靖 型別:玄幻奇幻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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